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规定问责的主体内容解析
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是我国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旨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,强化党的纪律,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。根据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的规定,问责的主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问责主体
问责主体是指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组织和人员。根据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的规定,问责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.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:负责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。
2. 党的各级委员会:负责对党的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。
3.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:负责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。
4.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纪工委:负责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。
二、问责对象
问责对象是指应当承担问责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。根据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的规定,问责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. 党的领导干部:包括党的各级委员会、纪律检查委员会、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、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纪工委的领导干部。
2.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纪工委的领导干部。
3.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、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纪工委的工作人员。
三、问责内容
问责内容是指应当承担问责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。根据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的规定,问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.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:如搞两面派、做两面人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阳奉阴违等。
2. 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: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侵犯党员权利,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。
3. 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:如贪污贿赂、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等。
4. 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:如脱离群众、损害群众利益等。
5. 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行为:如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失职渎职等。
6. 违反党的生活纪律的行为: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搞 *** 、官僚主义等。
四、问责方式
问责方式是指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具体措施。根据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的规定,问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1. 警告: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领导干部给予警告处分。
2. 严重警告: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领导干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3. 撤销党内职务: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领导干部撤销党内职务。
4. 开除党籍: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领导干部开除党籍。
5. 开除公职:对违反党的纪律的领导干部开除公职。
6. 其他问责方式: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其他问责方式。
总之,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对问责的主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,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确保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供了有力保障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、严格执行《中国 *** 问责条例》,切实履行问责职责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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