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上评丨游客店家均被行拘,维权失度没有赢家

11 阅读:1 2025-08-10 13:16:03 评论:0

这是一起典型的“两败俱伤”案例。近日,有游客反映称,其在西安大雁塔附近的一汉服馆内因消费纠纷与商家发生冲突,引发广泛关注。8月9日,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情况通报,还原了事情经过。

女游客王某颜因对该店家选片答复不满,滞留店内约5小时,堵住店门,称其为“黑心店”,阻拦其他顾客进店。男店主刘某多次劝离无果后推搡王某颜左肩,导致王从座椅上摔倒,背部着地。

刘某推搡王某颜致其倒地,涉嫌故意伤害他人,被处五日拘留。王某颜长时间干扰店铺经营,并在警方调查期间,为制造舆论压力、博取网友同情,持续在网络上发布“被殴打致昏迷”“民警未做笔录、勾连商家”等不实信息,造成严重影响,涉嫌寻衅滋事,被处六日拘留。

回看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,堪称“小矛盾引发大风波”的典型。一场闹剧过后,双方都被依法行政拘留,涉事游客的欢乐暑期游泡了汤,店家的生意也搅黄了,各自人生中都留下了很不光彩的一笔。这个结果,恐怕是任何人都不愿见到的局面。

原本,这就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消费纠纷。游客对店家选片不满,双方心平气和,有话好好谈,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。实在不行,将情况反映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再不济诉诸法律,也都能有个说法。孰料,维权的方向一开始就偏了,先是游客堵门,再是店家动手,再是游客在网上歪曲事实、煽动舆论,这些无不与法治背道而驰。

游客遇到了“膈应”的事情,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损,想要讨要说法,完全没问题,但维权也须依法。以为把店铺堵了,把事情闹大了,就能掐住对方的“咽喉”,逼对方就范,不仅不是明智之举,还是将自己置于无理乃至违法的不利位置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,扰乱公共秩序,导致生产、营业等不能正常进行,就算尚未造成严重损失,也属于违法行为,能处以警告或者罚款。翻看以往报道,发生纠纷后拉横幅堵大门等行为,也是法律惩处的对象。

至于通过向媒体反映、在网上公开自己的经历,也不失为一种维权手段。近年来,不乏通过网络曝光而成功维权的事例。但关键是,反映、曝光的必须是真实信息。把媒体与网络当做“工具人”,断章取义、掐头去尾,甚至颠倒黑白、混淆是非,如此极端“维权”、过度“维权”突破了法律红线,也必然会被反噬,最终让自己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
而对于店家,暴力也是“失分项”。顾客把自己的店铺堵了,让自己做不成生意,利益受损,心里郁闷和愤怒可以理解,但再有意见和不满,也不能违法而动,暴力一时痛快,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。推搡游客致其摔倒,自己挨了5天的行政拘留,教训同样深刻。

法治社会,一切要讲法律。维权道路千万条,依法第一条。暑期炎热,人不能靠着“头脑一热”行事,不要因一时的冲动坑了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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